未按规定年报泸州1779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
发布时间:2020-12-28 13:09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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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硅酸盐厂家
7月24日,记者从泸州市工商局获悉,2014年10月1日至今,全市1779户企业因未依照规定时间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。
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,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,企业需要公示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,未按期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、工程招投标、国有土地出让、授予荣誉称号等活动中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,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。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与37个部门联合签署的《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》,发改委、工商、税务、银行等有关部门将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跨地域、跨部门、跨层级联合惩戒。失信企业将“一处违法、处处受限”,受到更加广泛的社会监督和更加严厉的信用约束。如需移出经营异常名录,企业可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履行年报公示义务,并向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申请。
记者 李瑞莉